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礼县泰山锑矿300t/d锑矿采选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礼县泰山锑矿300t/d锑矿采选工程(选矿及尾矿库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白河镇袁马村
验收结论: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礼县泰山锑矿 300t/d 锑矿采选工程(选矿及尾矿库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均得到了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礼县泰山锑矿300t/d锑矿采选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松 联系电话:15973989888 邮箱:1058059657@qq.com
附件:①验收调查报告
②验收意见 (提取码: wnhq)
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
2025.5.6
返回顶部
微信号:15682868912
知道了